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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黎輝委員:關于切實加強農村教師隊伍建設的建議

發(fā)布時間:2008-03-19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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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國務院早在《中國教育發(fā)展和改革綱要》中就強調:“振興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興教育的希望在教師”。黨的十七大強調指出:“優(yōu)先發(fā)展教育,建設人力資源強國”,并在部署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時,把“加強農村教師隊伍建設”作為主要工作作了部署。溫家寶總理在2008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把“加強教師隊伍特別是農村教師隊伍建設”作為“辦好各級各類教育,必須抓好三項工作”之一作了強調。多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我國農村教師隊伍的建設取得了明顯的成效。同時,也存在著一些不可忽視的困難和問題,主要有:

  1、對提高農村教師質量重要性的認識不足。部分黨委、政府領導和教育行政部門的領導的認識,還停留在“學校只要有教師上課,學生有教師帶就行了”的水平,而沒有提到農村教師質量關系我國總人口60%以上的農村勞動者素質,關系我國經濟發(fā)展,關系教育公平、社會公平和社會發(fā)展的高度來認識。

  2、我國教育投入中用于農村師資培訓的經費嚴重不足。這種情況不僅存在于中央教育行政部門,而且存在于許多省、市、自治區(qū),尤其在西部省區(qū)更為突出。2006年,有的西部省區(qū)中小學公用經費用于師資培訓的部分,農村中小學教師人均僅約為30元,與教育部的規(guī)定相差甚遠。

  3、我國教師學歷補償教育提高了農村中小學教師的學歷層次,但在不少農村地區(qū),農村中小學教師綜合教育素質水平的提高遠遠沒有達到與所取得學歷相稱的程度,學歷達標,但水平并未達標。

  4、教師資源,特別是優(yōu)質教師資源,在我國農村與城市間的雙向流動出現(xiàn)畸形。好的教師資源難以流向農村,尤其是偏遠農村地區(qū);相反,農村優(yōu)質教師資源,近些年來卻大量地流失,流向城市、大城市。

  5、在農村教師住房問題上,我們至今缺乏制度設計和政策上的安排。住房問題,成為我國許多地區(qū)農村一線教師及干部反映最突出的問題。城鄉(xiāng)中小學教師“同在藍天下”,承擔著建設人力資源強國的共同責任,而當城市中小學教師有了自己的商品房或拿到住房補貼時,農村中小學教師卻既與“房改房”無緣,又無住房補貼,甚至被排除在經濟適用房、廉租房政策規(guī)定之外。

  6、農村中小學教師生活環(huán)境艱苦,工作負擔普遍過重。我國農村中小學教師大多工作在交通不便、信息閉塞、生活條件艱苦的地方,卻承擔著超負荷的工作任務。在一些省、市、自治區(qū),農村地區(qū)教師普遍稀缺的情況下,一個教師往往要承擔3-5門課程的教學工作,負擔十分繁重。

  7、作為“工作母機”的縣級教師培訓機構,承擔著我國85%的農村中小學教師培訓任務,但由于質量低下,使我們的農村教師培訓與農村教育長期處在一種“小雞生小蛋,小蛋孵小雞”的低水平循環(huán)之中。

  為此建議:

  為解決好攸關我國勞動者素質提高根本性的問題——教師隊伍質量問題,針對當前實際,我們建議應著力解決以下方面的問題。

  1、進一步加大投入,調整重心,更加注重農村中小學教育師資質量的建設。教師質量代表教育的核心“軟實力”。在我國已經實現(xiàn)占總人口99%的1870個縣的“兩基”任務,中央政府實施農村教育經費保障新機制和全面實現(xiàn)“兩免一補”覆蓋、提高免補力度的情況下,今后,應在進一步加強農村學?;A設施建設的同時,適時把教育支出結構的重點由主要投向學?!坝矊嵙Α苯ㄔO方面,逐步調向“硬實力”與核心“軟實力”建設并重的戰(zhàn)略格局上來。在繼續(xù)推進“兩基”攻堅,繼續(xù)加大排除農村中小學危房的同時,把提高農村教師素質提升到與排除農村中小學危房、“兩免一補”同等重要的戰(zhàn)略位置上來。

  2、建立以中央、省、市政府分攤為主,縣(市)政府投入為輔的農村師資培訓經費保障機制,確保教師隊伍建設,尤其是農村教師隊伍建設經費的投入。

  3、努力構建良性、有序的農村中小學教師雙向流動機制。一是制定我國農村中小學教師住房改革政策,讓廣大農村中小學教師能與城市中小學教師一樣,共同享受到住房改革制度公平的陽光,實現(xiàn)胡錦濤總書記“學有所教……住有所居”的要求。二是增設“邊疆農村育人”專項級差津補貼,按學校所處地區(qū)的偏遠、貧困程度不同設置不同等級津貼系數(shù),合理提高在我國邊遠、貧困、民族農村地區(qū)中小學教師的實際收入。三是適當提高“特崗教師”待遇,使之對符合條件的大學畢業(yè)生有足夠的政策吸引力。四是擴大師范生免費試點范圍,提高免費師范生獎、助學標準,免費師范生實行定向培養(yǎng)。五是加大對于長期堅持在農村中小學任教的優(yōu)秀教師的宣傳、表彰、獎勵力度,努力提高農村中小學教師的社會地位。六是對于長期在邊遠、貧困、民族農村中小學任教的教師子女,在入學、就業(yè)等方面給予必要的照顧。七是進行教育人事代理制度改革,逐步在農村學校實行人事代理和合同制管理,變“單位人”為“社會人”,依法為教師辦理醫(yī)療、養(yǎng)老等各種社會保險,建立和完善農村中小學教師社會保障制度。八是改革農村教師退休年齡。針對農村教師長期在艱苦地區(qū)工作,負擔沉重,未老先衰現(xiàn)象比較普遍的實際,應建立批準其提前退休的制度。

  4、妥善解決現(xiàn)有農村中小學代課教師問題。不搞“一刀切”。對于短時間內還不能取消的代課教師,應確保代課教師基本工資的底線不低于當?shù)芈毠ぷ畹凸べY保障標準。對于在農村中小學代課10年以上的教師,年齡在40歲以上的,可視其教學能力和當?shù)貙W校需要,實行有期限合同聘用制。對于不再使用,需要清退的“代課教師”,應建立補償機制,確保被清退者的權利和權益得到公正的保障。

  5、改革教師培訓體制,建立開放、長效、可持續(xù)的農村教師培訓機制。一是要堅持“面向全員,突出骨干,傾斜農村”的思路,修訂我國有關的教育培訓制度和培訓標準,重心向農村教師傾斜。二是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建立多元化的以教育行政主導培訓力量為主體的,社會培訓機構參與的開放的培訓體系。三是加強教師培訓基地建設,提高培訓質量。切實提高教師培訓基地的硬件設施水平,推進對縣級教研機構的質量評估,提高“工作母機”的質量水平。

 


(責任編輯:張政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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