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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及港澳新聞界關注新聞傳播中的人文關懷


 
  在烏魯木齊市召開的第九屆海峽兩岸及港澳新聞研討會上,來自臺灣、香港、澳門和祖國大陸的新聞傳媒負責人及新聞院系的專家、學者,就大家所關心的議題,暢所欲言,各抒己見,展開了既熱烈又認真的探討——

  增進兩岸及港澳新聞界交流合作成為共識

  與會人士一致認為,兩岸及港澳新聞界近年來各個層次的交流互訪頻繁,合作規(guī)模日益擴大。這一發(fā)展態(tài)勢,對溝通兩岸及港澳同胞的感情,加深相互間的了解、增進互信,對擴大兩岸及港澳在各個領域的交流與合作,都產生了重要、積極的作用。

  據統(tǒng)計,目前臺灣記者每年約有1500多人次來大陸各地采訪,到2004年底,來過大陸采訪的臺灣記者人數累計已超過1萬人次。自從1993年大陸開放臺灣記者來大陸“駐點采訪”至今,大陸已先后批準13家臺灣媒體在北京、上海、福建、四川等地駐點采訪,現在常年在北京駐點采訪的各類臺灣媒體有8家,大陸還在近期陸續(xù)推出了包括下放審批權,減少環(huán)節(jié),提高效率等在內的一系列措施,使臺灣記者來大陸采訪更方便,渠道更暢通。

  與會人士也注意到,當前兩岸新聞交流發(fā)展并不平衡,主要表現為臺灣記者來大陸的多,大陸記者去臺灣相對較少,二者的比例大約為20∶1。

  有專家表示,造成目前兩岸新聞交流嚴重失衡的主要原因是臺灣當局的人為限制,而兩岸新聞交流應該是互動的,因此,臺灣當局應盡快取消不合理的限制。中國記協(xié)的有關負責人則希望臺灣當局能從維護兩岸新聞交流的大局出發(fā),改變不合理的規(guī)定,切實推動兩岸新聞交流合理健康地發(fā)展。

  災難報道中的人文關懷成為熱門話題

  面對地震、洪水、海嘯、颶風等“天災”,爆炸、大火、車禍、空海難等“人禍”,新聞傳媒如何報道?在災難性新聞報道中怎樣體現人文關懷?

  香港有線電視有限公司副總裁趙應春認為,印度洋海嘯發(fā)生后短短的一星期內,雖然有負面報道,但有關拯救、盼望、沮喪、援助等正面關懷的題材遠遠蓋過負面故事的報道。而大災難下的人性故事,往往是最好的題材。

  “災難發(fā)生以后,什么才是最重要的?”澳門大學新聞與公共傳播課程主任林玉鳳女士列舉大量數據說明,“盡力人道救援災民”是媒體向公眾發(fā)放的最重要信息。

  湖北日報副總編輯雷剛認為,大陸媒體越來越關注災難事件中的受害個體,調查和思考造成災難的原因,宣揚救難中顯現出的人情美、人性美,人文關懷精神越來越多地滲透在各種災難事件的報道之中。

  媒體在災難新聞報道中如何更體現人文關懷?與會專家學者也提出不少想法和建議。如:記者在采訪過程中應采取富有人情味的接近方式,要注意提問方式、用語,避免對當事人造成二度傷害,不宜過多過分反映和渲染災難的慘狀和細節(jié)等。

  正視記者采訪的安全問題

  據統(tǒng)計,2004年共有129名記者在采訪新聞時殉職,是過去10年來記者死亡人數最多的一年。記者如何迅速、準確地報道災害新聞,又能確保自身安全不受傷害,實現“雙贏”?

  臺灣電視公司新聞部副理胡佳君先生說,在報道災難新聞時,電視記者常要深入災區(qū)獲得第一手報道畫面。他以去年臺視記者平宗正采訪風災新聞時不幸罹難為例,呼吁媒體追求新聞價值的同時,要正視記者采訪的安全問題,“以生命安全為第一考量”。

  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xié)會委員邵盧善先生認為,沒有任何一條新聞的價值比記者的生命更重要,沒有任何一幅照片值得記者流血去換回來。為了避免和減少記者的傷亡,他建議,在戰(zhàn)亂和災難等風險高的現場采訪,提倡媒體集體合作形式。

  新疆電視臺臺長施生田先生表達這樣的觀點:記者確保自身安全,是最大追求災害報道新聞價值的前提;記者確保自身安全的意義,不僅僅在于個體的生命安全,更在于履行媒體職責,為受災群體爭取最大范圍的人道主義支援;在災難現場記者的采訪活動更需要得到社會的幫助和保護,更需要周圍環(huán)境的支持和配合。

  采訪者與被采訪者權益之平衡

  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一些媒體進行“扒糞式報道”,從業(yè)人員以全天盯梢、尾隨、跟蹤、偷拍等手段窮追不舍,無所不用其極,形成“狗仔隊”現象,令采訪對象無所遁形、提心吊膽。有的甚至棄被采訪者之權益于不顧,讓被采訪者隱私權蕩然無存,基本人權更被視之為敝屣,被任意踐踏。

  與會人士無不對上述“亂像”深惡痛絕。臺灣聯(lián)合報社主任秘書夏訓夷先生說,從1997年的“白曉燕案”,到璩美鳳性愛光盤事件等,在近年島內歷次八卦新聞炒作中,媒體或無端揭人隱私,或毀人名節(jié),或無視被綁票人質安全,盡管受到閱聽大眾批評,卻仍我行我素,如此現象一再重復出現。

  夏先生不無悲觀地認為,采訪者權利與被采訪者權益的平衡短期內不但不易達成,反將隨著臺灣媒體墮落的加速與人權觀念的建立,雙方權益的失衡將更形偏頗,沖突也勢必更加尖銳。

  當救生員從湖中撈起溺死的兒童,記者應否拍攝現場悲痛欲絕的父母?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蘇鑰機認為,可以考慮四個方面:中庸之道、必需之道、最大好處、待人如己。堅持真理公義、講事實、不說謊,尊重別人;你希望別人如何對你,你就要怎樣待人。

  如何保障被訪者的隱私?個人隱私與公眾利益的矛盾如何化解?客觀與人性孰重?私人及公眾的界線何在?圍繞這些既對立又并存、新聞界經常要面對的概念,與會者展開激烈的爭論和探討。

 。ㄓ浾:張何平 人民網烏魯木齊8月30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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