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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達峰:提高政務誠信 引導社會預期

發(fā)布時間:2017-03-11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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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xié)常委、民進中央常務副主席蔡達峰

  全國政協(xié)十二屆五次會議于3月11日下午3時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多名政協(xié)委員就有關議題作大會發(fā)言。這是全國政協(xié)常委、民進中央常務副主席蔡達峰代表民進中央作《提高政務誠信引導社會預期》的發(fā)言。(新華網)

各位委員: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需要政府與社會齊心協(xié)力。政務要保證社會效果,政府就要理解社會預期,爭取廣泛支持。應該看到,現(xiàn)實生活中屢見不鮮的造假、欺詐、毀約等行徑,危害了公眾利益,動搖了人們的信任感,加劇了人們對他人、對自己乃至對規(guī)則的懷疑。同時,政務活動中那些缺乏實效的措施、說了不做的表態(tài)、嘩眾取寵的宣傳、偽造指標的成績、隱瞞實情的通報等現(xiàn)象,不僅引發(fā)了人們對政務的猜疑,削弱了政府的執(zhí)行力,也影響了社會預期的健康穩(wěn)定。

  出現(xiàn)這種局面,社會和政府都有責任,主要是因為政府在社會建設上缺乏足夠的重視。一方面,對社會誠信引導不力,社會信用管理滯后;另一方面,對自身誠信要求不嚴。思想上沒有擺正與公眾的關系,或過于自信,把公眾當作聽從者,隨意表態(tài),夸海口說大話,圖一時之快;或缺乏自信,不敢擔當,遇到尖銳復雜的群眾訴求,閃爍其詞,避重就輕,怕留下口實。管理上沒有嚴明的規(guī)范,或決策不科學、政令不統(tǒng)一;或落實不到位、落實走樣甚至不落實;或信息不透明、溝通不充分甚至不溝通等等,導致言行不符,失信于人。

  行政為民,政府理應引導社會預期,成為誠信表率。要按照習近平總書記對政務誠信的要求和國務院《關于加強政務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以自身誠信促進社會誠信。為此建議:

  一、公正維護權益,穩(wěn)定公眾心態(tài)

  安民先要安心。穩(wěn)定的社會預期,基于穩(wěn)定的權益保障。政府要大力保護合法權益,堅決打擊造假欺詐,使誠信成為普遍的需要。若誠實容易吃虧,欺騙容易得逞,人心難免疑惑焦慮,不相信承諾。欲望難免偏激多變,不愿意知足。進而以訛對訛,漫天要價,坐地壓價,作沒有底線的博弈。甚至以不誠信對誠信,破壞核心價值觀,抵觸公共政策,釀成信任危機。同時,政府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審慎務實地做好民生事務。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得不到及時解決,我們黨執(zhí)政的基礎就會動搖和瓦解;同樣,如果我們讓已經初步解決的問題反彈回潮、故態(tài)復發(fā),那就會失信于民,我們黨就會面臨更大的危險”。所以,政府加強政務誠信管理,重點要治理那些危害群眾利益、損害市場公平交易的政務失信行為。

  二、強化政務公開,增進社會認同

  政務公開是政府體現(xiàn)誠信、引導社會的重要渠道。政府要依法公布信息,讓公眾充分知情,在政務公開中體現(xiàn)誠意,贏得信任。避免憑自己的猜疑或喜好來公布信息,不要以為公布成績必然于己有利,公布問題必然于己不利,公布困難必然于事無補;政府要全面維護公眾權益,既要保障其物質利益,也要尊重其參與公共事務的需求和能力,讓公眾在參與政務協(xié)商和監(jiān)督中理解政務、配合政務;政府要敢于為公眾擔當、對歷史負責。尊重事實、尊重規(guī)律。有難處要說明實情,有失誤要說明真相,有矛盾要擺在桌面。敢于在實踐中修正承諾、改進決策。不文過飾非,不固執(zhí)己見,不怕得罪人。真誠坦蕩,大氣謙和,在擔當和作為中提升政府的威信。

  三、加強誠信管理,發(fā)揮示范作用

  言而有信,關鍵在于有效的行動。政府要健全誠信管理制度,規(guī)范承諾踐約的責任和方式,提高政策含金量和可操作性。完善政務誠信約束機制,及時處理群眾意見和反映,隨時檢查自身的計劃、政策和批文等的落實情況,追究失信責任,以務實高效的政務,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引導力。

  各位委員,政務誠信,歸根要靠行政為民的信念。信念堅定,才會有取信于民的自覺,才能引領大眾、管理社會。

作者:     責任編輯:張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