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制度機制建設時期參政議政能力建設應有新舉措
過去幾年中,河北民進省、市級組織按照會中央要求,加強參政議政能力建設,圍繞挖掘人才、培養(yǎng)骨干、鍛煉隊伍三個方面在制度機制體系建設和落實上做了大量工作。制定議政調研工作條例、建立參政議政工作年會制度、制定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條例、制定并完善獎勵制度、建立參政議政人才庫和資料庫,建立參政議政特約研究員工作機制、對口聯系單位走訪機制、會外專家聯系機制和省市聯合調研機制,建立9個專門工作委員會和參政議政網絡平臺。制度機制的規(guī)范使參政議政工作有章可循,制度機制的保障讓參政議政成果不再分大小年,實現了穩(wěn)中有進的發(fā)展態(tài)勢。尤其在做好本地參政議政工作同時,協助會中央搞好調研,參與完成調研成果,并有多篇調研成果獲得會中央獎勵,多次被評為參政議政工作先進單位。以上說明參政議政制度機制建設對促進參政議政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是,隨著民主黨派參政議政政工作常態(tài)化趨勢愈發(fā)明顯,不僅在數量上而且在質量上都對參政議政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此形勢下,參政議政能力相對不足也越發(fā)明顯。過去幾年中一直把制度機制建設作為參政議政能力建設的重要抓手,雖然現在制度機制體系已初步形成,但沒有解決參政議政能力相對不足的問題。基于此,我們可以把當前的參政議政能力建設問題稱作后制度機制建設時期的參政議政能力建設問題。
一般說來,參政議政成果的數量和質量應該和會員總數成正比,應該和重視程度成正比,應該和制度機制體系完善程度成正比。近年來,整體上看河北民進會員總數在不斷增加,參政議政重視程度日益加強,制度機制體系已經初步形成并不斷完善。理論上這三方面因素疊加會當然形成參政議政能力的疊加效應,也就是參政議政能力呈現出幾何倍長態(tài)勢。而事實上,盡管我們的參政議政能力確有很大提升,但是離目標還有很大差距。
我們認為參政議政能力建設根本上講可以分解成兩個方面的建設:一是人的建設;二是建言渠道的建設。而根本上講還是人的建設。在實際工作中,近幾年來建言渠道越來越寬,對參政議政能力提高并不存在制約,反而不斷拓寬的建言渠道反襯了參政議政能力的相對不足。因此,盡管先前的制度機制建設主要是圍繞人的建設,而在現階段這個后制度機制建設時期,參政議政能力建設的核心問題依然是人的建設問題。而在人的建設方面還存在一些需要改進的地方。主要表現在:
一、制度機制作用的發(fā)揮還有待加強。一是參政議政人才庫組成人員與各專委會組成人員存在極高比例的重合,一度認為參政議政人才庫和專委會在功能上有重合的地方。認識不到位,給發(fā)揮制度機制的作用帶來一定影響。二是專委會作用發(fā)揮不足。就河北民進而言,專門工作委員會委員主要分散在全省十一個市級組織和位于天津的河北工業(yè)大學支部,空間距離給組織調研活動造成一定困難。三是專委會委員同樣是各市級組織參政議政骨干,在組織調研和考核評比中存在專委會和市級組織之間的交叉問題。這些都影響了制度機制作用的發(fā)揮。
二、參政議政骨干梯隊不合理。例如有的市級組織前些年參政議政骨干隊伍兵強馬壯,成果豐碩,但是隨著會員年齡增長、知識老化、精力不夠等多方面原因,這些會員雖然擔當著參政議政主力卻很難再拿出高質量的調研成果。
三、參政議政貢獻反饋還不夠充分。雖然參政議政成果采用情況及時反饋和獎勵,調動了廣大會員參政議政的積極性。但是就參政議政貢獻而言,還存在著參政議政貢獻與發(fā)展機會不對應的現象,影響了他們的積極性。
四、沒有與參政議政工作強度相適應的機關工作人員隊伍。從事參政議政的同志都有一個很深的體會,就是參政議政工作已經沒有淡旺季,從年初到年尾都是旺季,工作不再有彈性。工作量越來越大,要求越來越高,壓力也越來越大。有時候同一時間要處理幾項工作,每項工作都有明確的時間節(jié)點。再加上社情民進民意信息,被迫處于疲于應付的狀態(tài),作為以結果為導向的工作,難免對質量造成影響。而有的地方組織還沒有獨立的參政議政部門,在人員配備上更是嚴重不足。甚至到了怕生病、不敢請假的地步,因為參政議政不像其他工作有張有弛,如果請假部門工作就可能停止。參政議政工作千頭萬緒但都要經過機關工作人員之手,而人手不足是制約參政議政能力提升的一個最主要瓶頸和根本問題。
五、組織整體參與度沒有體現參政議政的重要性和工作特點。參政議政工作的重要性和工作特點決定了參政議政必須深植土壤。但是當前參政議政工作還只是參政議政部門甚至是參政議政機關干部的參政議政,還沒能實現參政議政工作和社會服務、宣傳報導、組織發(fā)展等機關工作的良性互動。
綜合以上,在后制度機制建設時期,加強參政議政能力建設應圍繞人的建設從制度機制的完善和執(zhí)行、組織發(fā)展和新會員培養(yǎng)、加強機關工作人員隊伍等多方面著手。建議如下:
一、加強制度機制研究,促進完善和落實。首先準確認識不同制度機制所具有的作用,比如參政議政人才庫作為人才摸底和儲備,是基礎性的保障工作,而不是參政議政工作的直接促進措施。針對各市委會和專委會人員交叉情況,在申領調研課題、考核和獎勵時,可以探討兩個渠道同時進行的方式。從專委會和市委會兩個方面,促進參政議政工作。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發(fā)揮各項制度和機制的作用,避免制度機制體系的機器空轉。
二、圍繞人才的發(fā)現和培養(yǎng),做好參政議政骨干梯隊建設。建立新會員參政議政能力的發(fā)現和培養(yǎng)機制,可以成立新會員支部,針對新會員特點對新會員進行針對性的培訓。同時應把好新會員入口關,例如在發(fā)展會員時可要求入會申請人每人提交一份“社情民意信息”,考察其參政意識、能力和水平,并作為其入會的重要依據之一,為人才儲備提供依據。通過通過人才庫和專委會的動態(tài)調整,讓年輕會員得到使用和鍛煉,做好參政議政人才梯隊建設,保障新老交替,可有效避免青黃不接的現象。
三、參政議政成果有獎勵,參政議政貢獻更要有反饋。通過把采用結果及時反饋給執(zhí)筆人和所在的地方組織,通過獎勵制度對提交調研成果的會員給予獎勵,是對會員參政議政工作的一種激勵和肯定,更是一種尊重。實踐證明,合理的獎勵制度對激發(fā)會員的參政議政熱情,促進參政參政議政工作具有重要作用。而在參政議政貢獻反饋方面還需做一些工作。比如說在政協委員、人大代表的安排上,還需要進一步考慮參政議政方面的熱情、能力和貢獻。
四、配備與參政議政工作要求相當的機關工作人員隊伍。參政議政工作的產出可以表現為參政議政成果數量和質量兩個方面。即參政議政工作產出等于成果質量乘以成果數量。參政議政能力恒定的情況下,提高質量必然會犧牲數量,提高數量同樣會犧牲質量。在此情況下要想二者兼得,就必須提高參政議政工作產出能力。針對當前參政議政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足的現狀,要想拿出更多更好的調研成果,就得突破人手不足的瓶頸,增加人員配備。參政議政部門的機關工作人員配備不能搞平均主義,而應該充分考慮參政議政工作的重要性和工作強度,不能因為當前參政議政工作能夠正常推動而忽視長遠發(fā)展問題,而是需要根據參政議政工作的發(fā)展趨勢前瞻性的組建和培養(yǎng)機關工作人員隊伍,不能讓參政議政能力的提升卡在機關工作人員人手不足這個瓶頸下面。
五、實現參政議政和民進組織其他工作的有機結合。實踐證明把參政議政與社會服務、宣傳報導、組織發(fā)展等工作相互結合、相互促進,不僅能夠促進參政議政工作的提升,而且能夠提升民進組織的整體素質。通過各種學習、實踐活動,可有力推動參政議政機制的健全完善。通過做好參政議政宣傳工作,能夠引導廣大會員對參政議政工作進行關注。通過把參政議政寓于社會服務工作之中,可以了解更多更真實的一手調研資料。這些將直接推動參政議政工作。
2016年是民進參政議政工作主題年,河北民進將按照會中央要求,把“以開展堅持和發(fā)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學習實踐活動為主線,加強參政議政能力建設”作為主要任務來執(zhí)行。發(fā)現問題容易,解決問題難,在此提出的解決措施,還僅處于探討階段,只是拋磚引玉,相信能夠引起戰(zhàn)斗在參政議政第一線的各位領導的共鳴,更希望得到各位領導的啟發(fā)和指點。發(fā)現問題,解決問題,尋找差距,縮小差距,采取切實措施全面加強參政議政能力建設,不斷提高參政議政水平,切實履行好參政黨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