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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永新委員:

為“在家上學”制定條例 掃清制度障礙

發(fā)布時間:2016-03-12  來源:財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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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種逃離應試教育,以個性化、多元化為特征的“在家上學”(home school,又稱“在家教育”)另類教育模式,近年來在中國的大城市悄然興起。

  “在家上學”通常以家庭為教育場所,由父母或家庭教師組織開展教育活動。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央委員會副主席、中國教育學會副會長朱永新的提案建議,應盡快制定“在家上學”條例,為教育創(chuàng)新提供法律依據。

  在家上學,是從上世紀中葉在美國等西方國家的宗教家庭內產生,之后逐漸發(fā)展為一種得到廣泛認可的教育形式。有數據顯示,美國在2010年,有超過200萬的孩子在家上學,占美國K12學齡兒童的3%-4%。

  據統計,美國72%的家長出于宗教原因選擇在家上學;在中國,60.89%選擇在家上學的家長并沒有宗教信仰,他們主要是因為對公立學校教育的不滿而選擇逃離。

  “在家上學”蓬勃發(fā)展

  2014年5月13日,民間教育機構21世紀教育研究院發(fā)布《中國教育發(fā)展報告(2014)》(下稱《報告》),對中國大陸的“在家上學”發(fā)展態(tài)勢進行了調研分析。

  《報告》將中國的“在家上學”分為兩類:一類是狹義的“在家上學”,由父母自己或聘請家庭教師協助教學;另一類,則是在家長協作的基礎上形成的家庭學校、微型學校。這些不同于傳統學校的教育形式,在國際上被通稱為“非學?;逃?。

  《報告》研究數據顯示,當前以“在家上學”名義活躍于中國大陸的家長群體約1.8萬人,正在實踐“在家上學”者約2000人,以北京、浙江、廣東最為集中。

  《報告》統計,截至2012年底,大陸共有實體書院590家,網絡虛擬書院100多所;華德福學校119家,教會學校近200所。由此估算,中國大陸非學?;逃目側藬翟?0萬人以內。

  《報告》還發(fā)現,當前實踐在家上學的家庭,月收入主要集中在2萬元以下和5萬元以上兩個范圍;超過四分之三的家長有著大專及以上學歷,63.13%的家長是企業(yè)職工、教師等專業(yè)人員或自由職業(yè)者。在家上學的孩子主要處于小學階段,男孩占到六成,而母親在子女教育方面擔任更重要的角色。

  在朱永新看來,“在家上學”這種由父母在家中自主安排子女的教育,有利于克服大一統學校教育的弊端;有利于多元文化的傳承和多樣化的教育創(chuàng)新;有利于兒童的身心健康、個性發(fā)展和自主學習能力的培養(yǎng);有利于學習型家庭和學習型個人的建設。

  朱永新認為,“在家上學”順應了社會利益分化、教育需求多樣化的發(fā)展趨勢,是對公立教育單一教育模式的豐富和補充,增加了教育的多樣性、選擇性,是學習化時代一種嶄新的教育探索。

  朱永新提案介紹,據美國一份研究顯示,“在家學習”的學生學科,成績普遍好于公立學校學生,其社會心理和情感指數也高于平均值。

  財新記者了解到,“在家學習”作為一種新的教育途徑和選擇,已經得到許多國家和地區(qū)政府的認可,美國、中國臺灣地區(qū)等地都出臺了相關法案或條例。

  另類教育遭遇困境

  雖然“在家上學”在中國成為不少人的真實選擇,但在現實操作中仍遇到諸多困難?!秷蟾妗分赋?,“在家上學”家庭認為,最大的阻力來自社會輿論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干預。

  中國《義務教育法》要求,所有適齡兒童必須在國家批準的教育機構接受義務教育,選擇在家上學的家長們往往會遭到“違法”的質疑。

  不過,2015年修訂的《義務教育法》卻保留了制度創(chuàng)新的空間。在該法第十四條中規(guī)定:“自行實施義務教育的,應當經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朱永新指出,這給予了地方政府很大的自主空間,地方政府可以通過地方立法對“在家學習”做出探索和規(guī)定。但是,這在操作上并不容易。

  由于沒有完整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歷和學籍,這些不接受常規(guī)公立學校教育的孩子往往沒有參加中考、高考的報考資格。因此,“在家上學”者為了“留后路”,通常采用的做法是事先遞交申請,通過“走后門”在公辦學校保留學生學籍。不過,隨著考試招生制度的改革,只有學籍卻不去上學的孩子,缺少學校提供的綜合素質評價記錄,仍將面臨升學障礙。

  目前,選擇“在家上學”的學童,大多來自于家庭收入較高的精英群,越來越多“在家上學”的孩子選擇海外留學。朱永新指出,這將“導致大批優(yōu)秀人才和大量教育消費外流”。而因家庭財力不足,又無法出國留學的孩子,則因為沒有學籍等各種原因無法在國內繼續(xù)升讀大學。

  《報告》數據顯示,關于“在家上學”孩子的未來,有41.9%家長希望義務教育階段結束后,讓孩子繼續(xù)在家上學;有35.75%的家長希望孩子高中畢業(yè)后出國留學;仍有34.08%的家庭選擇希望參加高考、進入國內的大學學習。在57.54%的家長清楚孩子以后的規(guī)劃的同時,也有10%的家長對未來的方向感到迷茫。

  學者則擔憂,“在家上學”的質量可能無人監(jiān)督,家長失職時難有社會介入渠道,“在家上學”者的權利缺乏法律保障。

  朱永新指出,接受“在家上學”的孩子大多個性強,在某方面有獨特的才華,屬于偏才;如果不能進一步深造,將是創(chuàng)新人才培養(yǎng)和高水平大學建設的損失。

  為此,朱永新的提案建議,有關主管部門應制定“在家上學”條例,為教育創(chuàng)新提供法律依據。

  在朱永新的設計中,首先,條例應明確“在家上學”的合法性,并搭建“在家學習”者與學校教育的橋梁。

  朱永新呼吁,應給予“在家學習”者合法的學籍,并制定中小學在家學習的學歷認定辦法,使其學歷得到社會認可。同時,還應制定“在家學習”者參與中考、高考的具體辦法,使其在綜合素質評價等環(huán)節(jié),能與考試招生制度對接。

  第二,條例中應有對“在家學習”的監(jiān)督和管理辦法。明確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在家學習”的監(jiān)督和管理權限。辦法中應對“在家學習”如何申請的流程和條件作出明確規(guī)定,如教育行政部門需定期審核“在家學習”的相關條件和資源是否具備,如學習場地、經費等。

  第三,“在家學習”者應與在公立學校學習的學生享受同等的教育福利。凡是按規(guī)定取得學籍的“在家學習”者,可以報名參與各類競賽;處于義務教育階段的“在家學習”者,可以依法享受義務教育階段的一些福利,例如獲得免費書本和取得一定的政府補助等。

作者:趙晗     責任編輯:劉曉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