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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制度不改,高考改革難落地”

——代表委員深度支招高招改革

發(fā)布時間:2015-03-15  來源:中國教育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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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招生自主權怎么用?

  宏觀下放,微觀管住

  高??荚囌猩贫鹊母母?,實際上涉及兩個方面——考試制度和招生制度。所以,這次高考改革,在招生制度改革上也下了不少力氣,比如減少規(guī)范加分、對考生綜合素質(zhì)的評價考察、完善規(guī)范高校自主招生、改進高校錄取方式、改革監(jiān)督管理機制等,在保障公平、強化監(jiān)督的同時賦予高校更多的自主權。

  那么,在高考改革中,高校的招生自主權到底該如何充分、有序行使?

  從宏觀層面上,山東省教育廳副廳長張志勇代表認為,下放高校招生自主權是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最終能不能實現(xiàn)最關鍵的一步,要允許由各高校自行制定招生章程,確定招生計劃;根據(jù)學校辦學定位和辦學特色,確定招生考試辦法、錄取標準、錄取程序、錄取辦法等;自主確定學?;蚋髟合典浫》謹?shù)線和符合學校辦學定位的特殊考生的錄取辦法。

  但是,張志勇也有自己的擔憂,“高校由于沒有危機感,對于如何更好地行使招生自主權并不積極”。他呼吁必須想辦法把高校推向高考改革的主戰(zhàn)場,打破錄取批次,按專業(yè)來報志愿,充分調(diào)動高校的危機感和競爭意識,這樣也有利于高中人才培養(yǎng)的多樣化、個性化。

  而在微觀層面,不少代表委員提出高校招生自主權應該是“裝在籠子里的權力”,它的行使要“廣覆蓋、嚴把關、全公開”。比如,遼陽市第一高級中學教師王家娟代表就建議,自主招生名額的分配范圍應更加廣泛,學生入選資格應更加透明、量化,減少少數(shù)相關領域領導干部的自由裁量權。

作者:翁小平     責任編輯:于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