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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做好人不再為難

發(fā)布時間:2014-03-03  來源:燕趙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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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燕趙都市報3月3日訊 2011年廣東佛山2歲半的女童小悅悅被車輾壓、十多人無視路過,近期全國多地發(fā)生攙扶街頭摔倒老人反被誣陷事件,都讓公眾對道德的滑坡感到憂慮,“好人難當”、“做好事前得先拍照”等社會心態(tài)不斷蔓延。全國人大代表、華中師范大學教授周洪宇建議制定《公民救助行為保護條例》,施行救助行為中的民事豁免,防止英雄流血又流淚。

  自發(fā)的見義勇為和救助行為有助于樹立社會正氣,打擊各種歪風邪氣,凈化社會風尚?,F(xiàn)實情況卻是,由于法律、法規(guī)的缺失,造成了救助者權益受到傷害,救助行為中的損失得不到補償。甚至,當救助行為反被誣成肇事行為時不能有效地保護自己,使得救助行為成為一種風險很大的道義行為。在救助行為中可能自身受到傷害,或因某些原因造成被救助者受到傷害。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guī),來消除見義勇為和自發(fā)救助者的后顧之憂。

  在美國、加拿大等發(fā)達國家均有保護公民救助行為的法律。早在1959年,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就推出了《好撒瑪利亞人法》,到1983年止,美國所有的州加上哥倫比亞特區(qū)、波多黎各和維京群島都制定了自己的《好撒瑪利亞人法》或《無償施救者保護法》。主要目的是通過豁免見義勇為者在某些特定情形下的責任來鼓勵社會的見義勇為行為。又如,加拿大安大略省2001年還頒布了《見義勇為法》,其中明確規(guī)定“自愿且不求獎勵報酬的個人,不必為施救過程中無心造成的傷害承擔責任”,魁北克省的“義務法案”規(guī)定由省的財政支出來補償每一位好撒馬利亞人因?qū)嵤┰袨槎馐艿膫蚱渌鼡p失。國內(nèi)有些地方也正積極探索相關的《見義勇為條例》,浙江、重慶、福建、安徽、寧夏等地均出臺過相關的通知或解釋,深圳市更是先行一步,2013年6月由人大表決通過了《深圳經(jīng)濟特區(qū)救助人權益保護規(guī)定》,它以法律法規(guī)形式保障公民救助行為,切實解決好見義勇為者的后顧之憂。但這些法規(guī)適用范圍僅限于當?shù)兀叫枰徊繃覍用娴挠衅毡檫m用意義的公民救助行為獎勵和權益保障法規(guī)。

  周洪宇代表建議,國務院有關部委應盡早制定出臺一部有中國特色的《公民救助行為保護條例》,確立助人行為免責的原則,對歪曲事實真相,誣陷救助人的被救助人規(guī)定相應的懲戒措施,規(guī)定司法行政部門為經(jīng)濟困難的救助人安排法律援助。

作者:記者 王小波     責任編輯:施海燕